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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人和台湾人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大陆人和台湾人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你好,我现在已经拿到台湾身份证,但是大陆这边还有2套没拿到台湾身份证之前就有的婚后财产的房子,房产上的名字是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想把这边的房子过户给自己在大陆的后辈,请问还需要双方都签字吗。我现在想单方面自己解决这边的事,请问有什么办法。
2012-03-16 22:36 yxbb_m……(北京)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3月21日 08时12分
咨询房管部门。
2 孙新律师  2012-03-16 22:56
可以赠与。
3 孙新律师  2012-03-16 22:59
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该婚后房产归属于你个人所有的情况下,你可以单方面签字解决房产过户变更事宜.
4 孙新律师  2012-03-16 23:04
不需要,你可以自己办理过户手续。
5 赵江涛律师  2012-03-16 23:27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6 孙新律师  2012-03-17 00:04
直接过户即可。
7 常路律师  2012-03-17 00:10
您好,如果房产归属于你个人所有的情况下,你直接过户即可.
8 谷友军律师  2012-03-17 05:54
如是你自己的财产你自己有权决定。
9 李同红律师  2012-03-17 08:00
如是你自己的财产你自己有权决定。
10 徐卫东律师  2012-03-17 10:47
建议具体咨询房屋登记管理部门
11 陈晓云律师  2012-03-19 11:15
房产按大陆法律处理,如是你个人财产的,你有权赠与或遗嘱指定给大陆的后辈,无须他签字。
如是共有财产的,则需要你俩签字。
12 孙新律师  2012-03-19 13:40
您好!可以自行办理过户
1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21 10:11
建议咨询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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