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与补助 律师您好!我是开封市尉氏县洧川镇的,2003年,我在洧川镇南街村购买了一处宅基地,当时村委会开具了收据,并加盖有公章。2009年,我在宅基地上建起了新房。2012年3月(也就是现在)现任村支部又要在本区域进行社区改造,按每平米600元补助,让我拆迁。现在村委没有提供任何拆迁证明和相关手续,而我也没有房产证,只有购买宅基地时开的收据。请问律师,我的房屋是违法建筑吗?村委会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麽办?请李律师指导,谢谢!
2012-03-16 17:26 捍卫家园(河南-开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青芳律师 电话:13938628340 2012年03月16日 17时40分
你好,1、你的房屋不是违法建筑;
2、可以对房屋进行评估,要求按照市价予以赔偿;
3、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起诉村委会。
2、可以对房屋进行评估,要求按照市价予以赔偿;
3、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起诉村委会。
2 孙新律师 2012-03-16 17:42
不属于违法建筑,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建议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