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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学校打闹,一方摔交,赔偿问题?
孩子在学校打闹,一方摔交,赔偿问题? 你好!
    我孩子读小学五年级,早上,在学校安排值日的时候,跟同班几个同学玩耍打闹,后一同学要另一个来帮忙,帮忙的同学用右腿下劈我孩子,由于腿踢得很高,近乎到头上,我孩子用手从胸前向头部档了一下,没想到对方同学竟然没站稳、倒地,用右手撑地,当时就痛哭。班主任老师赶紧通知该同学家长和我们,只说了孩子打闹对方手摔伤了,我们就立即陪该同学去医院,检查结果该孩子骨折,拍片、骨折复位、打石膏等,当天医药费都是我们垫付的(700多元)。三个月过去了,现在该同学家长给我们打电话,说后期治疗又花了1200元,还有500专家咨询,要我们赔偿。我想请问,我们该怎么处理?如果不赔偿,以什么理由?如果赔偿,是不是要双方写个字据,意思是彻底了结?
2012-03-16 15:14 jxeic(江西-南昌市)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罗喜立律师  电话:18975800696  2012-03-16 15:25
法律明确规定,高中以下的学生在学校人身受到伤害由学校和实施侵权的人学生家长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可以由相关责任人签订一个赔偿协议。
2 110网律师  2012-03-19 09:21
我方、对方、学校三方都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我方赔偿的应该承担的部分而非全部,如需赔偿,建议三方签订赔偿协议,约定赔偿后对方不再追究我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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