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变更抚养权问题 你好,本人于2011年10月协议离婚,婚生一子归女方抚养,男方不付抚养费,夫妻无共同财产,外债41000元由女方偿还,但现在由于女方是外地人,在当地无住房,又无固定收入,无能力抚养孩子,所以想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或是申请向男方索要抚养费,大致情况就这样,不知起诉后,胜诉的几率能有多少?谢谢!
2012-03-16 13:54 赵丹2008(辽宁-葫芦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3-16 14:41
可以诉讼解决。
2 孙新律师 2012-03-16 14:04
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或者是申请索要抚养费。
3 孙新律师 2012-03-16 14:14
胜率99%以上如果孩子在2岁以下 我的补充: 2012-03-16 14:16
是2岁以上
4 陈晓云律师 2012-03-16 14:53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