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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欺诈,违约
合同欺诈,违约 我叫车泽生,是来自于福建省厦门市,于2011年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哇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部承包水电分项工程,合同签订于工程开工至工程结束。事情原因是当我们正常施工中,发包方在未任何原因之下,由发包方项目部将该水电分项工程交由其他人来施工该水电分项工程,我方未接收到发包方任何书面函件和口头通知,请问这件事情该如何处理?谢谢!
2012-03-16 13:39 lgicfh……(山西-晋中)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2-03-16 14:09
是对方违约要承担相应的违约之责的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3-16 14:48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赔偿。
3 胡爱军律师  2012-03-16 13:42
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3-16 13:51
根据合同约定,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3-16 13:54
1、先看你与发包方合同的有效性;
2、合同有效,对方应当履行合同,不履行,为违约,应当承担你的损失。
6 孙新律师  2012-03-16 22:38
可以起诉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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