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离婚后一年多应该给对方精神赔偿吗?
离婚后一年多应该给对方精神赔偿吗? 我离婚一年零八个月了,我的前夫想找我要赔偿精神损失费,请问我应该赔偿吗?我们离婚时他没有给过我一分钱,我也没带走家里任何一样东西,他现在用以前的东西骚扰我现在的男朋友,我应该怎么办???
2010-02-09 14:25 zdy821213(湖北-宜昌)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2-09 14:29
如果你没有过错,无须赔偿精神损失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