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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承租人死后,同住人可否要求门面店铺搬离
租赁房承租人死后,同住人可否要求门面店铺搬离 老房(产权系国家)承租人甲有两本户口簿,均为同一地址。甲于2001死后,两本户口簿户主分别是子乙,子丙,没有新的承租人。子乙有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场所是此房屋地址,个体经营执照登记日期是1997年(实际1992年就已经经营开店铺)子乙以自己是登记的经营者为由,门面一直经营多年。子丙和其他同住人不同意继续开店,但是每年年检也能通过?问(1)丙或其他同住人可否要求甲停止在此房继续经营?(2)是否直接去工商登记机关表明不允许即可?(3)如乙继续经营,其他人可否自行阻止?不算违法?
2016-09-19 11:52 lee570(上海-黄浦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2016-09-19 12:01
先变更承租人,由新承租人出面阻止继续经营。
2 李军律师  2016-09-19 18:09
可以主张权利,比如居住权,要求恢复居住状态或者要求分租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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