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帮我 陈律师你好!感谢你在百忙中关注我的问题!
我于2001年带农民工在承包方手上搞山洞开挖(总工程款20余万),期间承包方给给了三万的生活费,后期因发包方没有资金工程停工退场,承包方也没给我做工程结算,并以发包方没给钱为由拒付工资,后来此项目余下工程被令一施工队做完并于2019年9月竣工,承包方也发射管了变化。在这几年里一直问我当是的承包方要钱也一直没给,而发包方已经把钱给了当时的承包方,但现在还是不给钱。请问我这种情况在法定条例里算算债务过期,受不受法律保护!!
谢谢!期待你的回复!
我于2001年带农民工在承包方手上搞山洞开挖(总工程款20余万),期间承包方给给了三万的生活费,后期因发包方没有资金工程停工退场,承包方也没给我做工程结算,并以发包方没给钱为由拒付工资,后来此项目余下工程被令一施工队做完并于2019年9月竣工,承包方也发射管了变化。在这几年里一直问我当是的承包方要钱也一直没给,而发包方已经把钱给了当时的承包方,但现在还是不给钱。请问我这种情况在法定条例里算算债务过期,受不受法律保护!!
谢谢!期待你的回复!
2012-03-15 21:13 张友兴(湖北-十堰)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3-15 21:13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2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15 21:22
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3 陈晓云律师 2012-03-15 21:30
未过时效,要账行为能发生时效中断,自要账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效
4 110网律师 2012-03-16 15:11
未过时效,自要账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