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在校园内正常行驶,撞上横穿马路的同学后,同学问我要医疗费,我要付吗? 电动车正常驾驶,没有超速,上坡途中加刚过减速带不过10米,右行,有驾驶整件及牌照。事发时我跟在前方一辆汽车后面3到5米左右,前方一个同学横穿马路,注意到汽车没有注意到我,看见汽车过后,直接再次横穿马路,我躲闪不急,急刹,转把但是还是撞上,我摔倒后,只是皮外伤,电动车车壳摔坏,行人被撞倒后头部着地,应该属于轻微脑震荡。当时路上还有斑马线,人行通道,就在他前方的10米不到的地方。现在他问我要医疗费1700元,说其他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路费都不要我出了,这些费用总共加起来1000左右,现在只要医疗费,合理吗?我需要支付吗?我需要为它负责吗?负责的话要负多少的责任,怎样把我损失降到最小
2012-03-15 14:36 455359……(湖北-武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3-15 14:44
根据事故责任认定承担赔偿责任。
2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15 15:27
协商不成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3 武昌陈哲律师 2012-03-15 15:45
你需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2-03-15 22:57
根据事故责任认定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