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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一家劳务建筑公司上班,干了4年了。以前先发基本工资3500
您好,我在一家劳务建筑公司上班,干了4年了。以前先发基本工资3500 您好,我在一家劳务建筑公司上班,干了4年了。以前先发基本工资3500,年前结清后面剩余的绩效2500,自从2014年以后,每个就只是发了3500,的基本工资。这后面的绩效,一直没法,每次催问公司,公司都告诉正在想办法。就一直拖到现在,而且,工地上根本没有节假日,有时能连续工作70多个小时。这些算加班和按节假日工资算吗?我已经到劳动部门申述了,我能要回剩余的差额吗?我该怎么办?
2016-09-18 16:46 ask201……(北京-海淀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6-09-18 16:48
要看是否有证据
2 顾倩团队律师  2016-09-18 16:49
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劳动仲裁,要求按照工作年限补偿经济补偿金,如涉及未签劳动合同、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也可一并要求赔偿
3 李建成律师  2016-09-18 16:51
双方协商解决,否则申请劳动仲裁
4 宋超律师  2016-09-18 16:54
劳动仲裁: 一、案件受理
  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劳动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如双方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向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三、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委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四、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辨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15日。
5 徐卫东律师  2016-09-18 17:10
需要结合证据。。
6 孙新律师  2016-09-18 17:14
需结合证据
7 漆小晖律师  2016-09-19 11:36
您好  您可以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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