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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案件中 强制执行期间利息和滞纳金怎么算?
交通案件中 强制执行期间利息和滞纳金怎么算? 请问:
交通案件中 强制执行期间的利息和滞纳金怎么算?
法律有明文规定吗?如果对方已没有工作,没有资产为借口一直不给呢?

另:判决前,向法院申请我的修车费和贬损费(拖欠了一年多了)的利息,法院说交通案件暂时不支持利息……现在判决后,强制执行期间(只给了几千元)拖欠的部分能要利息吗?
谢谢给位大师帮忙解答一下……
2012-03-15 10:06 yuru_9……(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3-15 10:08
如果对方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会很难得到实际执行。强制期间是有利息的,利息会根据判决要求对方支付的数额进行计算
2 孙新律师  2012-03-15 10:10
执行案件是以判决为准的,判决怎么判的就怎么执行。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15 10:55
利息会有的!
4 孙新律师  2012-03-15 13:22
您好!有利息。这个没有财产可以执行的话,强制执行也没办法
5 孙新律师  2012-03-15 14:54
金钱给付的,判决书里应有依据民诉法229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你可以要求按判决书确定的内容执行。
6 赵江涛律师  2012-03-15 15:32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7 孙新律师  2012-03-15 18:17
有利息。
8 110网律师  2012-03-15 21:43
如果对方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会很难得到实际执行。强制期间是有利息的,利息会根据判决要求对方支付的数额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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