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房东已损坏屋内物品为由扣除押金 房屋租赁合同8月17号到期,原本打算续租一个月,可后来小孩上学实在太麻烦,就没有继续租,当时也是口头说的,多付了一个月的房租,因没有提前一个月说,房东不愿意退还多出的一个月房租,我们于8月20日周末彻底搬离并归还钥匙,房东一直不愿意给我们结算水电和房租及押金,后已损坏家居用品为由,试图扣除多达两千多的押金,并收取我们九月份的水电和物业管理费,当时口头说了续租一个月,没有签续租合同,并付了一个月的房租,后取消续租,不知道法律算不算续租,这一个月的房租能不能拿回;由于房东常年不在本地,家居用品损坏都是我们自己花钱处理,二十多年的老房子,很多比较陈旧,有些使用过程中坏掉了,也没人来修,现在房东把这些损耗都算在我们头上,不知道合不合法
2016-09-18 15:09 185890……(广东-深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黄文坚律师 电话:18707853441 2016-09-18 15:24
有证据吗
相关法律问题
合同外的物品损坏,期满,房东不退押金
6个回复你好 公司租的门面房,到期房东以漏水为由不退押金,租赁合同中
2个回复我跟房东签一年的合同并押金两个月,在租房期间非人为损坏的物品
0个回复房屋租赁租期满了,续租没有重新签合同,退房房东不退押金,怎么
2个回复签订租赁合同后,正式交房租之前,房东以租赁价格低为由要求补交一千押金,合同之外
1个回复因为业主与前一手租户的矛盾,造成店铺损坏,现租户能不能要求房东退还店铺押金,租赁合同还没有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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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复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以屋内设施损坏不退还押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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