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不算肇事逃逸? 肇事司机酒后驾车于中午1点多将受害人撞伤,送医院后乘机逃离,受害人家属立即报警.交警根据提供的车牌号,于下午4点多找到肇事车辆,但肇事司机避而不见,通过电话联系,肇事司机第二天上午才出现,导致交警不能对其进行酒精测试.肇事司机到医院看了受害人,临走留了1000元钱.请问是否因受害人收了肇事司机的1000元钱,其行为就不算逃逸? 为什么?
2010-02-08 23:40 sxjcyc……(山西-晋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电话:13007023233 2010年02月09日 09时56分
答:根据交管部门出台认定逃逸标准第4条的规定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相关法律依据:“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
2 孙新律师 2010-02-09 17:54
属于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