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一家服装厂上班可是工资太少我不想干了老板把工资能不能给我全解了? 我们4个人干了一个月,来的时候在电话里老板说给我们3000以上到这干了一个月以后找他谈工资说给不了这么多了,我们不想干了能不能把我们这一个月的工资给我们节了他说就给一个人400块钱。这样的做法老板对么?他们说干就干一年在节.
2012-03-14 21:31 725148……(北京-大兴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3-14 21:35
工资应当支付。
2 孙新律师 2012-03-14 21:39
对方说法是违法的,你们在协商不成时,搜集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赵江涛律师 2012-03-14 21:44
工资应当支付。
4 谷友军律师 2012-03-15 07:29
工资应当支付。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5 孙新律师 2012-03-15 07:42
工资应当支付,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1、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高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1、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高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6 李同红律师 2012-03-15 09:00
工资应当支付,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7 孙新律师 2012-03-15 09:12
您好!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8 110网律师 2012-03-15 09:23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没有跟您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话您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话您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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