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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本人于2012年8月1日成为我司一名员工,如今以有4年了
律师您好! 本人于2012年8月1日成为我司一名员工,如今以有4年了 律师您好!
本人于2012年8月1日成为我司一名员工,如今以有4年了,期间公司从未要求给我参保,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现在公司忽然要求我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但是我现在计划离职了,我只想知道依法我离职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助,从那些方面获得补助?请律师给予指点!谢谢!!\'
2016-09-17 19:55 ask201……(广东-东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黄文坚律师  电话:18707853441  2016-09-17 19:58
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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