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脑萎缩无行为能力,我伺候他想跟他复婚,可是婚姻登记不予办理,我该怎么办 国家婚姻登记机关以前夫是无行为能力人不予我们登记,那不是剥夺了我的婚姻权利吗?我该怎样保护我的合法权利呢??我不能和他非法同居吧?其实他愿意让我伺候他,他也明白只有我对她好。可是婚姻登记机关就以他不会写自己名字,不会说话为由不予办理登记??我就不明白了,一个国家的执法部门为什么不能以人为本,弄那么多条条框框,你这不是在害人吗??他一个傻子了如果我不管他那他还能活下去了吗??我和他只有一个儿子,为了儿子我照顾他那也要给我个合法的身份吧???????????儿子也希望我和他爸复婚,这样对孩子也好,也给我个名分,我也可以名正言顺的伺候他到死,死后我们也可以同葬在一个墓穴!!!!!!!!!!!!1
2012-03-14 13:35 gqf918(辽宁-鞍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3-14 13:37
按照法律规定他已经是不适宜结婚的人。
2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14 13:53
暂时要安定一下情绪,办法总比困难多!
3 110网律师 2012-03-14 14:28
不要名分也是可以的。如果非要办理也是有办法的。
4 110网律师 2012-03-14 15:11
按照法律规定他已经是不适宜结婚的人
5 源朝君律师 2012-03-15 11:08
登记机关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