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我和前夫于2007年结婚,后因对方外遇家暴于2008年由我起诉离婚,由于对方存在过错,法院一次性判处离婚。夫妻名下有套共有50%产权的房子,因当时未取得产权证未进行分割,后经协商,由前夫支付我13.5万元(第一次支付10万元,第二笔款在离婚后半年内付清)。但在离婚后,前夫一直拖着第二笔款未支付,一直到2010年在我威胁不支付就砸房子的情况下才给了,支付款当时由我姐姐帮我代领,写了一个我接机收他3.5万块的收条。请问此种情况下,对方带头违反协议,我可以申请以前的分割协议不成立,房屋重新分割吗,或者按照支付最后一笔款的时间的市场价重新进行分割吗
2016-09-16 10:48 lanjin……(重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宋福文律师 2016-09-16 11:11
款项 已经支付 完毕 又何来带头违反协议?
2 汪志国律师 2016-09-16 18:34
你好!不能再重新分割了。
3 朱玉强律师 2016-09-17 10:07
你好,原来的协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