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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弟弟房产继承问题
关于弟弟房产继承问题 1949年我们已分家,当时我父母双亡,我和叔叔在峰峰矿务局工作,爷爷奶奶将所有房屋10间一分为二分开,叔叔一份,我与弟弟一份,爷爷奶奶居住在我们这里,后来爷爷去世奶奶的生活由弟弟照顾。1960年修建岳城水库,叔叔领了房屋补偿款,我们选择房屋重建,在现在的地方建有房屋4间,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均为我弟弟的名字,只是土地使用证成员一栏有奶奶的名字,奶奶已去世20多年,我弟弟于2001年去世,膝下无儿无女,我于2011年将4间房屋卖掉。现在我叔叔提出要分房产。请问:我叔叔有权来分房产吗?时效期是否已过。
2012-03-13 21:16 吴东海(河北-邯郸)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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