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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昨天中午在路上开车因为对方別车下车理论被打了,身体没有严重的外伤
你好,我昨天中午在路上开车因为对方別车下车理论被打了,身体没有严重的外伤 你好,我昨天中午在路上开车因为对方別车下车理论被打了,身体没有严重的外伤,被打倒在地时头碰着了,头痛并且全身酸痛,现在住院观察中,打人者被警察带走了,下午警察来问过话,晚上就下处决书处罚大人者500元,人好像也放了,打人者是外地的,也没有和我们协商解决道歉,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6-09-16 08:20 ask201……(江苏-连云港)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6-09-16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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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朱孟杰律师  2016-09-16 11:02
可以要求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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