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的短信中以房款不够为由毁约想要回定金 我的房子是单位集资建房,没有房产证,在房管局也没有备案,只有单位收据。买方知道这些房产的情况并自愿给我签订了“定金合同",同时交纳定金5万元,定金合同上写明:“甲方承诺将房产证办于乙方(买方)名下,本合同以交定金成立生效,如有违约以法律规定执行”,定金合同上没有规定交款日期,只是口头约定一个月内。现在买方的短信中以房款不够为由毁约想要回定金,买方的诉讼理由是我的房子没有房产证,请律师们指路,谢谢
2010-02-08 02:35 pptt(山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2-08 07:46
你们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应当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