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执行了10年 甲方嫌原先价格低要求涨价 01年承包4个牧民 草场2000亩 约定价格每年30/亩 15年后即2016年开始 按每亩40元 计算价格 现牧民觉得价格太低 要求涨价 司法所也要求我们去面谈 解决 我所签订的合同比较正规 有村上章 和镇上章 及村长和镇长的签字 还有镇上合同委员会的公章 牧民的要求司法所有法律上的依据 是啥依据 合理吗?我能否继续按合同履行下去 现牧民躲着我不收 承包款 我做了公证 难道往后还要每年去公证下去?
2012-03-12 13:40 sunner(新疆)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3-12 13:41
你可以继续履行合同
2 孙新律师 2012-03-12 13:42
协商解决。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3-12 22:11
你有权利按照现在的合同继续履行,如果无法协商,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13 11:38
积极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