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2002年秋,A做芝麻生意借我七千元,月利84元,由于他文化不高,让他老气代打欠条并有三人在场签名证明(债务人当在其中),欠条没注明还款时间,我每年都去讨债,他总说一分也没有,推至来年,一直至今没有结果。今年去他家,在洛阳市他女儿那做卖菜生意没归。打电话他说明年底一定还。这样的话他说过好多次了。请问,如果请求法律支年持,欠钱时间太久有把握吗?连本金和利息也就一万多元,诉讼下来,就是还了诉讼费等等,合算吗?谢谢回复。
2012-03-11 20:50 楼外楼(河南-驻马店)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3-11 21:08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2 王振兴律师 电话:15039683233 2012-03-13 10:09
可以起诉。
3 朱君秀律师 2012-03-11 20:59
答:1、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话,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算;2、一万元诉讼费为50元。
4 110网律师 2012-03-11 21:00
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
5 刘青芳律师 2012-03-11 21:02
你好,1、还在时效内,建议及时起诉!
2、诉讼费用并不多。
2、诉讼费用并不多。
6 110网律师 2012-03-11 21:13
诉讼时效是两年,但你有证据证明一直向其索要不超过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