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执行省文件,高额收取水费,政府保护,物价局不作为怎么办 你好,我是黑龙江省北安市通北镇居民,我镇水费每吨6元,省文件规定我市居民饮用水每吨2.7元,全镇都不按文件执行。我们多次向北安市物价局反映,物价局没做任何处理。我们该怎么办
2016-09-13 13:16 张艳萍168(黑龙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9-13 14:34
你好,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2 110网律师 2016-09-13 14:57
你好,可向相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