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已结案,该如何追回自己的尊严和损失 近期,我的父亲在工作时,在工作场所,被一名村干部殴打,后报警至派出所处理,派出所协调处理此事时,对方家属全部至派出所处理现场,我家亲属则被拒之门外,要求陈述事实后,签字,我父亲以为是对陈述事实做签字确认,但我父亲并不知道是协调处理结果签字,而且我父亲不识字,且是老花眼,据后来我们查询,才知道上面写着是双方各自处理,互不相干,回家后发现身体疼痛,后至医院处理,后来去派出所要求解决时,对方要求出据诊断书,诊断书为软组织创伤,派出所说是无法再次处理此事,后来找过村干部和镇干部,均以签字为由,不予处理,请问作为受害者,该如何追回自己的尊严和损失
2012-03-09 19:17 战国志(山西-晋中)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2-03-09 19:31
答: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 孙新律师 2012-03-09 21:28
可以起诉主张
3 孙新律师 2012-03-11 19:48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