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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土地纠纷
农村承包土地纠纷 我们家1983年在沈阳市苏家屯区联盟村分得了土地,1992年全家户口迁到了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但户口还是农业户口,在当地没有领到土地,在原籍(沈阳市苏家屯区联盟村)1998年第二轮承包土地的时候,我们不知情,沈阳市苏家屯区联盟村(发包方)也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擅自收回了我们的土地,也没有任何补偿。而在当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迁户口到至今没有享受到做为农民的合法权益(无土地,无固定工作,无农民医疗保险,无劳保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否找回原来的土地呢?对于这种情况有没有司法解释呢?不知道沈阳市苏家屯区联盟村(发包方)有没有擅自收回我们家土地的权利,他们这样做合法合理吗?对于这种情况国家有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和文件,能否找回我们家以前的土地。
2010-02-05 20:50 zhong9……(辽宁-沈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2-05 20:53
户籍地应该满足你合法的权利
2 马军烨律师  2010-02-06 12:05
您应该向您现在的户口所在地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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