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有四名子女,由于城中村改造把原有房屋置换成四个房产,四名子女分别与父母(其中1人)名义持有一个 我公公有四名子女,由于城中村改造把原有房屋置换成四个房产,四名子女分别与父母(其中1人)名义持有一个房产。请问我丈夫的房产是属于我和我们的儿子共同拥有吗?
2012-03-09 15:15 林心如(河北-廊坊)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2-03-09 15:19
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2 孙新律师 2012-03-09 15:23
属于你和你老公的共同财产。
3 李艳波律师 2012-03-09 15:41
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公公没有特别说明将房产给你老公一人的话则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你们离婚在房产过户之前则不能要求分割,如果在房产过户之后则可以要求分割,具体事宜可以来电咨询,婚姻律师帮您依法有效维权。
4 110网律师 2012-03-09 15:54
以产权登记为准。
5 陈晓云律师 2012-03-10 17:22
属于你们夫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