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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协议
拆迁补偿协议 你好:
    咨询一下,1:乙方保证与2010年12月5日以前交付使用,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交付期限推迟。这里说的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是指哪些因素,交付期限推迟有个限制吗?
     2因各别因素倒置拆迁不成,此协议无效。这个期限有时间限制吗?
     3这个合同还能继续有效吗?
      谢谢
2012-03-09 10:54 人在旅徒(内蒙古-赤峰)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2年03月09日 11时01分
1,不可抗力,指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祸等)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
推迟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2,以约定为准
3,合同只要是自愿签订的,没有违法约定就是有效的。
2 孙新律师  2012-03-09 10:55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09 12:21
面询当地律师为佳!
4 孙新律师  2012-03-09 12:59
1、合同有效,只是附加了一些条件;
2、不可抗力一般指天灾等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3、个别因素导致拆迁不成,合同无效,这是附加的条件,条件成就时,合同无效(严格来说,应修改为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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