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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是否算触犯法律,如何处置?
这样做是否算触犯法律,如何处置? 您好。我前年八月份在一家单位上班,面试时答应转正后签定合同并缴纳保险。经过二个月的试用期正式转正,但一直未签定劳动合同。在十一月份时递交要示缴纳保险和签定合同的申请,之后单位出台一项政策:到这家单位工作一年后才可以上保险。之后到2009年6月份,我又递交一次要求缴纳保险的申请。领导一直借故推托不给缴纳。7月份,当时还欠两个月的工资计3000元。我实在对领导不满,于是拿了办公经费8000元就离开了单位。后来单位催促回去交结工作,我便回去了,因其他人的原因未交结成。再后来单位也不催我回去交结工作了。我这样做算触犯法律吗?
2010-02-05 15:01 i205660ui(河北-石家庄)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02-05 15:13
你这样做违反法律规定,建议将侵占的8000元退还给公司,然后再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一旦公司报案,你可能涉嫌犯罪。
2 孙新律师  2010-02-05 15:22
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
3 孙新律师  2010-02-05 17:13
你好,涉嫌犯罪,建议与单位沟通解决。对于拖欠工资和不缴纳社保,可通过投诉或仲裁解决,而擅自拿走办公经费涉嫌违法犯罪。
4 孙新律师  2010-02-05 22:50
这么做是违法的,单位的做法违法 但是你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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