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入室抢劫的案件 有个人跟我哥哥发生口角纠纷,我哥哥的几个朋友为了帮他出气,就一起找到了那个人做生意的铺面上,并给了他几耳光,并没有将他打伤,只为了吓唬吓唬他而已.可是警察赶到现场,把所有人带回警察局做笔录的时候,那个人却一口咬定我哥哥拿了他3000块钱和一台微型电视机以及一台VCD.现在的情况就是我哥哥有当时在现场的目击证人能证明我哥哥什么东西都没拿他的,我哥哥的其他朋友做了些什么我哥哥肯定是不清楚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哥哥会被判刑吗?如果会的话,会判多少年?
2008-11-07 17:45 fafa(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11-07 18:20
1 建议委托律师帮你哥维护合法权益,2 如认定入室抢劫,十年以上徒刑,视情节可处无期直至死刑,3 做生意的铺面应不是住室,如此,应是三年以上
2 杨一林律师 2008-11-09 16:18
认定为入室抢劫的话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要依据证据来认定,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
要依据证据来认定,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
3 陈新明律师 2008-11-18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