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侵犯隐私 上网认识结婚女人。在一起两年,我在上网上传在我俩大头贴家用电脑网速较卡五一将一张睡觉照片上传就睡觉头像。公安给我行事拘留3天最后签字我没认些以上所说不符,现在那女在他男人怂恿下叫我告上法庭赔偿2万精神费,我该怎么办??我有他所说所告的不符所有证据
2012-03-08 03:09 史俊伟(宁夏)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3-08 07:30
积极应诉;
2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08 11:18
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