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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耕地被政府征用补偿款问题
农民耕地被政府征用补偿款问题 农民耕地被政府建设广场征用,但是补偿款一直没有到位,时间已经过去3年了。中间一直有联系先关单位和负责人,但是均一直推脱。
请问:
1)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进行起诉,会不会超过法律诉讼时效。
2)如果起诉的话,需要走什么途径,胜诉的概率怎样。
3)国家对征地补偿款的标准是多少
2016-09-11 17:17 290992……(山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09-14 14:54
您好!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
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合理的征收补偿。
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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