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遗嘱能否注明继承人继承房产不得更改原产权人姓名 本人有一处房产,想立遗嘱给两个女儿,但想注明她们继承后不得改原产权人姓名,只能共同拥有,共同使用,不得分割。请问大律师可以吗?谢谢!
2012-03-07 15:54 nyhwx(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3月07日 15时58分
你是否没有搞明白遗嘱的含义,遗嘱处理是自己死亡后的财产而不是现在就分割,那时产权人已经不存在了,不能修改是什么意思?
房产经过变更登记才表明你的女儿拥有这个财产。
房产经过变更登记才表明你的女儿拥有这个财产。
2 许传中律师 2012-03-07 15:57
不可以的。
3 孙新律师 2012-03-07 16:02
既然遗嘱指明谁享有继承的权利,变更产权人是必经程序。可以强调两个人共同共有,但无法不变更原产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