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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款由男方父母出资289+36万,现公积金贷款120万,房产证暂约定份额比例为男方76%
首付款由男方父母出资289+36万,现公积金贷款120万,房产证暂约定份额比例为男方76% 首付款由男方父母出资289+36万,现公积金贷款120万,房产证暂约定份额比例为男方76%,女方34%(私下约定每月7000元全部由女方出资),
但同时公积金贷款,还贷7000,男方公积金每月4000,女方每月3000,
现女方提议每月用4000工资收入给到男方,作为房房贷全部出资,此约定是否生效,男方约定每月还款才产生实际份额,是否违法.
2016-09-11 14:11 ask201……(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6-09-11 14:13
你好,不合法
2 韩小庆律师  2016-09-11 14:14
不合法
3 常路律师  2016-09-11 14:16
您好,无效
4 李建成律师  2016-09-11 14:19
你好,不合法
5 申维丰律师  2016-09-11 14:20
您好,不合法
6 孙新律师  2016-09-11 14:46
可以约定份额
7 王艳玲律师  2016-09-11 15:25
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产权登记情况进行分析
8 宋超律师  2016-09-11 16:19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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