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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拖欠我们的保险、工资该怎么办?
企业拖欠我们的保险、工资该怎么办? 您好,我是辽宁省抚顺市“锦鸿汽配”(马来西亚独资企业)员工,企业法人苏锦鸿(马来西亚人)于2008年5月,跑回马来西亚,企业至今处于长期停产状态,员工全员放假(留守人员不到20人),我们的保险和工资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在2008年2月我们合同到期,合同我们签字了,但企业法人没有签,是否默认为长期合同?我们是2005年2月份由国企全员买断后,转到这家企业的)。近期听说我们企业的土地被政府收购了,但李石经济开发区法院说这家企业是“托管经营”员工的工资和保险没有有限补偿权,企业出售资产所得应首先偿还“马来西亚”银行,然后才是员工的保险和工资。(我们没有什么要求,只是企业能够把拖欠我们的保险和工资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赔偿就可以)法院的说法对吗?要是这样我们的保险和工资得不到赔偿,我们该怎么办?这家企业能视为“托管经营”吗?企业在什么条件下是“托管经营”我们员工从未听说有谁来托管,托管单位是否应承担我们的工资和保险?马来西亚人离开后,从来没有人组织我们员工生产,也没有向我们说明托管的事情。要是我们的工资和保险得不到赔偿我们该怎么办?如果我们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工资那么该由谁来补偿?怎么补偿我们(2008年企业因经营不好停产,说目前的放假是暂时的,每月发给350元放假工资),是按照当地的上一年度的社评工资吗?如果,我们的权利得不到保护,我们该怎么办?另外我在这家企业出过工伤,企业如果出售或倒闭我的工伤赔偿是否会得到保护?请您帮助解答。谢谢!
2012-03-07 09:00 芦永伟(辽宁-抚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3-07 09:01
协商不成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2 胡爱军律师  2012-03-07 09:01
可到劳动局监察部门举报
3 110网律师  2012-03-07 09:09
本案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贷程序,只有清偿了工资和保险后才是清偿一般债务,对于2008年后发给放假工资实际是最低生活保障,目的是去也开工时你们就听企业的安排,上班,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再就业补助金,由政府解决处理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07 13:04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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