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与我离婚17年后可再次要求分割房产吗? 我与前妻93年结婚,94年单位分房(购房合同是我一个人名字,转移登记申请表也是我一个人签名),95年离婚,95年开始还贷,离婚后我独自居住并独自还贷,2010年还清贷款,但房产证(现为绿本)有前妻50%的份额,现在她不配和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我提出诉讼:1:离婚后她从未还过贷款,是否可视为她不承担该房债务的同时就放弃了享受该房利益的权利?2:这期间她再婚又离婚并与第二任丈夫生育孩子,我也于2010年结婚。她是否还有要求分割房产的权利?3买卖合同和转移登记申请表都是我个人签名,我是否有权要求单位到房管局更改前妻那还用50%的产权。
2012-03-06 21:56 蜂蜂(广东-深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2-03-06 21:59
以房产证为准。
2 朱志强律师 2012-03-06 22:00
你要收集证据起诉。
3 何良平律师 2012-03-06 22:02
可再次要求分割房产
4 秦步基律师 2012-03-06 22:05
有难度,看来你们当时离婚的时候并没有对这个房产进行分隔。你是可以请求对方配合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但是对方也可以要求分隔,但只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部分。时间点上你是可以抗辩的。有需要可以约见律师当面咨询。
5 110网律师 2012-03-06 22:33
1.如果你们离婚时就该房产有过协议约定或有判决,就按协议或判决执行。
2.如果你们离婚时未处理该房产,之后也未就该房产达成过协议,她作为房产的登记权利人之一,当然可以要求分割房产。
3.你可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房产的所有权,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可为你进一步分析,助你将损失降至最低。
2.如果你们离婚时未处理该房产,之后也未就该房产达成过协议,她作为房产的登记权利人之一,当然可以要求分割房产。
3.你可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房产的所有权,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可为你进一步分析,助你将损失降至最低。
6 张勇律师 2012-03-07 12:21
事情较复杂,具体可以打电话或带齐相关资料与律师咨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7 110网律师 2012-03-07 16:11
可带上资料面询律师,介绍历史细节,帮你分析,指引你行动。如有需要,可联系。
8 陈晓云律师 2012-03-10 09:43
可以以他婚后未还过贷的,少分她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