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我与妻子结婚两年,她今年提出离婚,已经上诉法院,她还找了辩护律师,她不要孩子,孩子由我抚养,孩子目前生活在武汉市,由我的父母抚养着,我想问您,抚养费是法院规定说了算吗?她目前的月收入是一万,应该给多少?可以一次性付清吗?
2012-03-06 20:14 单丁(湖北-黄冈)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2-03-06 20:21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一般不支持一次性付清。
一般不支持一次性付清。
2 武昌陈哲律师 2012-03-07 09:28
请聘请律师应诉
3 110网律师 2012-03-07 20:41
案情复杂,建议你来电咨询。
4 陈晓云律师 2012-03-09 23:13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5 110网律师 2012-03-13 11:28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承担抚养费用按其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能否一次付清,要看对方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