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法人签属的《授权委托书》后刻了公章,是否算私刻公章 我与总公司的法人签定了《授权委托书》负责管理分公司的业务,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已经办理完了,执照法人是我本人,为了在银行建立帐户开展业务,我刻了公章和财务章,现在总公司法人要告我私刻公章,我现在要问这算私刻公章吗
2010-02-04 15:18 h204758qw(天津)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02-04 16:54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一般的,不属于。
2 110网律师 2010-02-04 15:32
分公司如果是依法成立,也是有公章的,如果你用你私刻的章对外签订合同,还是存在法律风险的,建议慎重处理
3 滕月辉律师 2010-02-04 15:43
企业法人通过合法渠道办理的公章不应算私刻公章。分公司是独立法人,有权处置。
4 孙新律师 2010-02-05 19:23
我国对公章实行备案制度,如果你刻章时履行了正常登记手续,则不属于私刻公章。
5 王颙斐律师 2010-02-08 15:22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原则上应当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也就是说没有独立的对外名义,所以像这种刻公章的行为如果总公司没有授予你的话,应该是私刻公章。而且属于我国刑法第280条规定的“伪造公司印章罪”,即没有制作权限的人,擅自伪造印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