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得到解决 谢谢 本人去年大学毕业开始工作,一开始跟公司签署了试用期合同,在要转正的时候,因公司原因,被调离其它部门,工资按转正工资标准,但是转正前三个月每月扣押700元,去年9,10,11月份为转正试用期每月扣押700元,理应在去年12月份发放,但直到现在未发放。注明:从去年9月份到现在因工作原因没有签合同,但12月份工资是按真正的转正标准发放的。现在要辞职公司说不给那三个月每月扣押的700元,本人想拿回自己辛苦挣的钱,望各位热心人帮忙解答,谢谢。
2012-03-05 20:17 贾先生073……(山东-济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3-05 21:48
可以去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2-03-06 04:42
你好,建议收集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和每月工资标准的证据材料,然后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劳动权益。建议在自该单位工作一年内提起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2-03-06 11:26
建议到劳动仲裁委仲裁
有事建议来电咨询我。可以为您提供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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