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钳助产,产后大出血,医院有责任吗? 产钳助产,产后大出血,医院有责任吗?
我爱人2月16日在解放军空军总医院顺产生下一男婴后大出血,后经医院抢救做了
导管栓塞手术才脱离了生命危险。
我爱人从怀孕一直在空总做的检查,各项指标也一切正常,我手里现在还有我爱
人整个孕期所有的检查记录的复印件,2月16日早晨发现破水后,我们去了医院,直接
留下来住院,我爱人也被推进了产房,我和我母亲一直在外面等着。
下面是我爱人病历中的分娩记录:
产妇宫内孕38周,于2012-2-16 9:30入待产房待产,10:00尊医嘱给予5%葡萄
糖注射液500ml+缩宫素 2.5单位静滴,4滴/分开始。12:00开始规律宫缩,产程进展
顺利,于18:00宫口全开,术者刷手上台,常规消毒铺台,导尿排空膀胱,因胎儿内
窘迫,遵医嘱行复方盐酸利多卡因会阴神经阴滞麻醉,18:35经会阴左侧以LOA位自然
娩出一男活婴,清理呼吸道,断脐后交台下处理,1分钟评10分,胎盘于18:40自然剥
离,子面娩出,胎盘娩出后随即有大量鲜血自阴道涌出,量约400ml,遵医嘱给予
0.9%氯化钠注射液 500ml+ 缩宫素 20u 快速静滴,同时建立第二条静脉通路,并立
即持续按揉宫底,未见明显好转,遵医嘱给予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 250ug 宫颈
注射,米索前列醇片 0.2mg 纳肛,子宫收缩渐好转,与金华医师共查胎盘完整,胎
膜部分残留,由方蔚然副主任医师行产后刮宫术,在清宫过程中持续有鲜红色血液自
阴道流出,查子宫收缩差,立即给予按揉子宫,遵医嘱给予垂体后叶素 2ml 宫颈注
射,此时阴道出血量约 1000ml。给予持续心电监护,测量血压为76/48mmHg,脉搏
110次/分。给予两条液路加压输液,并持续低流量吸氧。观察子宫收缩逐渐转佳,但
仍有持续性阴道流血。遵医嘱急常血常规、凝血四项,配血,此时阴道累计出血约
1400ml,阴道检查,软产道无额外裂伤,常规缝合会阴伤口,外缝4针,取出阴纱,查
阴道内无遗留纱布,肛诊无异常,遵医嘱给予留置导尿,尿量约200。产时出血约
200ml,第四产程出血约 1800ml,总计约 2000ml。产房观察2小时,持续心电监
护,持续加压输液、输血,累积输液 2500ml,输入悬浮红细胞 4u,普通冰冻血浆
400ml,但子宫收缩乏力,给予持续按揉宫底,仍有持续性阴道出血,遵医嘱给予卡
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 250ug肌注,卡前列甲酯栓 0.5mg 纳肛,阴道出血淋漓不
尽,通知导管室拟急行子宫动脉栓塞术,遵医嘱行相关术前准备,22:00将产妇送至
导管室。
我有以下不解疑惑:
1、我爱人为什么产后大出血,直到出院医生也没有说清楚产后大出血的具体原
因,只说是原因比较复杂,说不清具体原因,难道这样一个三甲医院连这种出血的原
因都查不出来?
2、我爱人在分娩最后阶段,医生曾经出来让我母亲签字,说是子宫乏力,需要
用产钳助产, 当时我回家取点东西,不在现场,我母亲就打电话告诉我让我快点回来
签字,这个通话记录应该可以查到的吧,后来,因为紧急吧,我母亲也不会签字,医
生就让我爱人在病床上把字给签了,可令人费解的是,在我爱人的病历中,竟然自始
至终就没出现过“产钳”两个字,而且写的是顺产。我查了相关资料,用产钳应该算
是难产了,难道是医院的疏忽,还是因为产后出血,想隐瞒些什么。因为当时也没有
这方面的经验,也不知道应该复印并封存病历,有可能医院后来更改了相关病历吧。
3、医院病历有些情况不属实:象早吸吮30分钟,我爱人说根本没有的事,没有吸
吮。还有,孩子出生以后,第一时间根本没人通知我们,18:35生的,我们连生男生
女都不知道,直到一个多小时以后,我们才看到孩子。而且我爱人生完后,医生一直
也没和我说明具体的情况,只说是出血量稍多,要观察一会。根本没有告诉我,有可
能会出现的最坏情况。到了22:00之前要做导管栓塞手术之前才让我去签字,难道医
院不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家属产妇的病情吗。决定抢救了才临时打电话给动手术的医
生,说要过半小时才能到,难道医院不应该在第一时间做好抢救的准备吗?我爱人做
导管栓塞后,右侧大腿上半部分,有一大片瘀斑(有照片为证),可以医院病历上,
只写着穿刺口周围小片青紫瘀班,这么明显的瘀班,他们竟看不到。
我爱人没有工作,本来想在一个好一点的医院生下孩子,没想到出了这种事情。
不但花了好多医疗费,我爱人现在的身体恢复的也不是十分好。由于没有第一时间开
奶,我爱人当时的身体条件,根本没法喂孩子,导致孩子现在只能天天喝奶粉,给我
们全家经济上也带来了十分大的压力,希望各位好心的律师,能帮我分析一下,如果
我要是跟医院打官司,胜算有多大,具体应该怎么做,谢谢各位好心的律师们!
我爱人2月16日在解放军空军总医院顺产生下一男婴后大出血,后经医院抢救做了
导管栓塞手术才脱离了生命危险。
我爱人从怀孕一直在空总做的检查,各项指标也一切正常,我手里现在还有我爱
人整个孕期所有的检查记录的复印件,2月16日早晨发现破水后,我们去了医院,直接
留下来住院,我爱人也被推进了产房,我和我母亲一直在外面等着。
下面是我爱人病历中的分娩记录:
产妇宫内孕38周,于2012-2-16 9:30入待产房待产,10:00尊医嘱给予5%葡萄
糖注射液500ml+缩宫素 2.5单位静滴,4滴/分开始。12:00开始规律宫缩,产程进展
顺利,于18:00宫口全开,术者刷手上台,常规消毒铺台,导尿排空膀胱,因胎儿内
窘迫,遵医嘱行复方盐酸利多卡因会阴神经阴滞麻醉,18:35经会阴左侧以LOA位自然
娩出一男活婴,清理呼吸道,断脐后交台下处理,1分钟评10分,胎盘于18:40自然剥
离,子面娩出,胎盘娩出后随即有大量鲜血自阴道涌出,量约400ml,遵医嘱给予
0.9%氯化钠注射液 500ml+ 缩宫素 20u 快速静滴,同时建立第二条静脉通路,并立
即持续按揉宫底,未见明显好转,遵医嘱给予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 250ug 宫颈
注射,米索前列醇片 0.2mg 纳肛,子宫收缩渐好转,与金华医师共查胎盘完整,胎
膜部分残留,由方蔚然副主任医师行产后刮宫术,在清宫过程中持续有鲜红色血液自
阴道流出,查子宫收缩差,立即给予按揉子宫,遵医嘱给予垂体后叶素 2ml 宫颈注
射,此时阴道出血量约 1000ml。给予持续心电监护,测量血压为76/48mmHg,脉搏
110次/分。给予两条液路加压输液,并持续低流量吸氧。观察子宫收缩逐渐转佳,但
仍有持续性阴道流血。遵医嘱急常血常规、凝血四项,配血,此时阴道累计出血约
1400ml,阴道检查,软产道无额外裂伤,常规缝合会阴伤口,外缝4针,取出阴纱,查
阴道内无遗留纱布,肛诊无异常,遵医嘱给予留置导尿,尿量约200。产时出血约
200ml,第四产程出血约 1800ml,总计约 2000ml。产房观察2小时,持续心电监
护,持续加压输液、输血,累积输液 2500ml,输入悬浮红细胞 4u,普通冰冻血浆
400ml,但子宫收缩乏力,给予持续按揉宫底,仍有持续性阴道出血,遵医嘱给予卡
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 250ug肌注,卡前列甲酯栓 0.5mg 纳肛,阴道出血淋漓不
尽,通知导管室拟急行子宫动脉栓塞术,遵医嘱行相关术前准备,22:00将产妇送至
导管室。
我有以下不解疑惑:
1、我爱人为什么产后大出血,直到出院医生也没有说清楚产后大出血的具体原
因,只说是原因比较复杂,说不清具体原因,难道这样一个三甲医院连这种出血的原
因都查不出来?
2、我爱人在分娩最后阶段,医生曾经出来让我母亲签字,说是子宫乏力,需要
用产钳助产, 当时我回家取点东西,不在现场,我母亲就打电话告诉我让我快点回来
签字,这个通话记录应该可以查到的吧,后来,因为紧急吧,我母亲也不会签字,医
生就让我爱人在病床上把字给签了,可令人费解的是,在我爱人的病历中,竟然自始
至终就没出现过“产钳”两个字,而且写的是顺产。我查了相关资料,用产钳应该算
是难产了,难道是医院的疏忽,还是因为产后出血,想隐瞒些什么。因为当时也没有
这方面的经验,也不知道应该复印并封存病历,有可能医院后来更改了相关病历吧。
3、医院病历有些情况不属实:象早吸吮30分钟,我爱人说根本没有的事,没有吸
吮。还有,孩子出生以后,第一时间根本没人通知我们,18:35生的,我们连生男生
女都不知道,直到一个多小时以后,我们才看到孩子。而且我爱人生完后,医生一直
也没和我说明具体的情况,只说是出血量稍多,要观察一会。根本没有告诉我,有可
能会出现的最坏情况。到了22:00之前要做导管栓塞手术之前才让我去签字,难道医
院不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家属产妇的病情吗。决定抢救了才临时打电话给动手术的医
生,说要过半小时才能到,难道医院不应该在第一时间做好抢救的准备吗?我爱人做
导管栓塞后,右侧大腿上半部分,有一大片瘀斑(有照片为证),可以医院病历上,
只写着穿刺口周围小片青紫瘀班,这么明显的瘀班,他们竟看不到。
我爱人没有工作,本来想在一个好一点的医院生下孩子,没想到出了这种事情。
不但花了好多医疗费,我爱人现在的身体恢复的也不是十分好。由于没有第一时间开
奶,我爱人当时的身体条件,根本没法喂孩子,导致孩子现在只能天天喝奶粉,给我
们全家经济上也带来了十分大的压力,希望各位好心的律师,能帮我分析一下,如果
我要是跟医院打官司,胜算有多大,具体应该怎么做,谢谢各位好心的律师们!
2012-03-05 17:34 liuhua……(北京-海淀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祝永根律师 电话:13141427548 2012年03月06日 10时55分
你好!
医院存在明显的责任,你应当及时复制并封存病历以防医院篡改,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程度,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解决!
医院存在明显的责任,你应当及时复制并封存病历以防医院篡改,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程度,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解决!
2 赵亮律师 2012-03-05 17:35
1,需要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构成的话,那么医院应当赔偿。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1年内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胜诉率这个问题没法回答你,我只能给你说如果证据齐全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一个案件能不能胜诉不是律师说的算,要看案件详情、双方证据情况、诉讼技巧、法官的认定与判决,这是一个综合因素。如果有哪个律师给你说这案子肯定能赢,那一定是为了骗你钱。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1年内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胜诉率这个问题没法回答你,我只能给你说如果证据齐全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一个案件能不能胜诉不是律师说的算,要看案件详情、双方证据情况、诉讼技巧、法官的认定与判决,这是一个综合因素。如果有哪个律师给你说这案子肯定能赢,那一定是为了骗你钱。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3 孙新律师 2012-03-05 17:46
封存病历资料及有效复印病历,分析医院的过错行为,然后协商赔偿,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索赔.
4 李同红律师 2012-03-05 18:46
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索赔.
5 孙新律师 2012-03-05 19:23
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索赔.
6 孙新律师 2012-03-05 20:03
申请医疗事故较定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
7 孙新律师 2012-03-05 21:30
您好!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医院有责任的话,需要承担责任
8 110网律师 2012-03-05 21:56
建议立即封存患者病历,本医学律师专打医疗侵权官司。
确定医院过错可请将病历邮寄或发电子版给我,知名医学专家免费审核并评估案件胜诉把握。
确定医院过错可请将病历邮寄或发电子版给我,知名医学专家免费审核并评估案件胜诉把握。
9 赵江涛律师 2012-03-05 22:06
起诉 鉴定 索赔
10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06 14:06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