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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债权人2007年5月份通过法院起诉,但没有将债务人申请财产保全,债务人将唯一的房产于2007年6月过户给了女儿(已出嫁),2007年11月的时候法院判决债务人还款,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拍卖或出让这处房产来还债吗?
2012-03-05 15:32 lizish……(江苏-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孟凡营律师  电话:13770788993  2012年03月05日 16时38分
你好。1、如果是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的话,债权人可以撤销其转移财产的行为;
      2、根据合同法其74条规定: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且受让人也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过户房产的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75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过户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2 孙新律师  2012-03-05 15:33
由法院决定。
3 110网律师  2012-03-05 15:36
可以起诉转让行为无效
4 孙新律师  2012-03-05 15:42
恶意转让行为无效,你可以起诉对方
5 110网律师  2012-03-05 16:11
可以跟执行法官沟通要求直接执行。
6 曾金峰律师  2012-03-05 18:17
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确认该过户该房产的行为无效,建议委托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可以打电话与我联系。
7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05 19:15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为佳!
8 余成虎律师  2012-03-05 23:23
在该房屋转移行为没有被撤销之前是不不可以要求法院拍卖该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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