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纳社保问题,是否有赔偿 本人2008年4月5日在公司做销售统计工作,到2012年2月15日离开公司,在职期间公司为给我缴纳社会保险费,全由我自己缴纳,我想问我现在能问公司补给我自己缴纳的那部分金额吗?并要求对我进行赔偿吗?
2012-03-03 09:35 小小1975(湖北-武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武昌陈哲律师 2012-03-03 09:46
有相应证据可以仲裁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2-03-03 09:46
要求公司支付属于你的损失。
3 110网律师 2012-03-03 10:30
你有权要求公司补偿。
4 110网律师 2012-03-03 14:00
可以补缴
5 110网律师 2012-03-03 14:38
可以仲裁。
6 2012-03-10 22:37
若能证明你和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和一直在该公司已工作。可要求将本应由公司缴纳的社保补偿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