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城管强行拆除 我家盖有几间房屋,但是城管在没有通知我们当事人得情况下强行拆除了我家的房屋。我记得在去年强行拆除就已经列入国法了,那为什么城管还是可以,在不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强行的拆除房屋呢?他们是不是犯法了?请问下是哪条哪款国法?而且他们有什么责任?
2012-03-02 17:38 WXSCG(青海-西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03-10 11:20
是违法的,城管强拆违章建筑前,应依法作出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处罚决定书,在限定的期限内当事人未履行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私自不通知当事人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