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甲乙双方因土地使用权问题打架,起因在于乙方多次挑衅在先 邻里纠纷,甲乙双方因土地使用权问题打架,起因在于乙方多次挑衅在先,并先动手,甲方有证据证明拥有土地使用权。经鉴定乙方为轻微伤,另甲方没有受伤,双方其行为是不是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都涉嫌殴打他人,依法都应该承担治安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受伤的人和没有受伤的人,只是在情节上轻重的问题,因此,受伤者可以要求派出所拘留对方,对方也可以要求派出所拘留受伤者。这个说法正确吗?都可以拘留吗?
2016-09-08 10:22 ask201……(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6-09-08 10:23
你好,可以。
2 孙新律师 2016-09-08 10:23
双方均涉嫌违法
3 刘程伟律师 2016-09-08 10:24
你好,可以的。
4 李同红律师 2016-09-08 10:29
轻微伤的话一般不会的。
5 申维丰律师 2016-09-08 10:30
您好,建议
6 宋超律师 2016-09-08 10:32
你好,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必要时及时报警,配合警方的调查处理。
7 李建成律师 2016-09-08 10:37
你好,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必要时及时报警,配合警方的调查处理。
8 孙新律师 2016-09-08 15:02
你好,双方均有处理不当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