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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和另外2个人合伙搞一个工地,去年其中一个人受伤住院去年6月份开始一年没做事
本人和另外2个人合伙搞一个工地,去年其中一个人受伤住院去年6月份开始一年没做事 本人和另外2个人合伙搞一个工地,去年其中一个人受伤住院去年6月份开始一年没做事。今年也没做什么,我个另外两个人一直在做。赔偿工地项目部给了医疗费,另外还有8000。受伤的人觉得赔少了,就去找项目部。项目部给予回答是赔可以但是从工程款扣。请问我们俩个人应该承受这种事故的赔偿吗?受伤不是特别严重上不了几级残疾。
2016-09-07 17:28 ask201……(青海-西宁)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6-09-07 18:12
你好,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如果能够评残那就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6-09-07 19:27
你好,雇员在雇佣工作中受伤害的,雇佣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至于是否构成伤残需要经过鉴定才能确定。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6-09-07 21:47
你好!由雇主承担
4 华正律师  2016-09-08 09:21
你好,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如果不构成伤残,适当赔偿可以,同时还有一个问题是团体工伤保险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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