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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分手有孩子,男方应该付什么责任?
同居分手有孩子,男方应该付什么责任? 我和对象在前三个月,同居了!因为工作的关系我们两个就到两地了,后来我去原先上班地方的时候,我们两个又发生了性关系。后来我才知道了,有怀孕了,他现在根本不管,想问一下,这样的话,我能不能起诉他,应该以什么罪起诉比较好!能不能按强奸起诉他!如果经济补偿能补偿多少?谢谢!
2010-02-02 14:37 我是点点(宁夏-银川)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常斌律师  2010-02-02 15:00
1,律师咨询本着尊重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进行。
2,你们属于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不存在强奸的问题(女方是14岁以下的幼女除外)。
3,暂时没有法律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或者分手时,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分手费或者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也就是说法律并不保护同居关系。
4,处理此类问题应当心平气和,不宜意气用事,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5,如果将来孩子出世的话,男方有义务抚养,除此之外任何一方均没有法定义务。
如果本律师没有咨询到位的,你可以电话联系我或者到律师所详细咨询
以上建议请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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