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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传票无法送达该怎么办?
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传票无法送达该怎么办? 2015年首次在山西省朔城区法院起诉离婚,因男方不愿离,2016年1月收到未判离通知。2016年7月二次起诉离婚,在同一个法院,地址和第一次起诉一样,写的是他父母家,结果法院告知传票无法送达,就再没有音信,请问我下来该怎么做?法院会怎么做?谢谢。
2016-09-07 10:10 刘宇瑜(山西-朔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6-09-07 10:48
可公告送达
2 李强律师  2016-09-07 11:05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也就是说,如果确实无法送达,则法院会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则会开庭,如果你不到则会缺席审判,一样会作出判决的。
3 110网律师  2016-09-07 11:06
联系法官沟通然后出来。
4 闫国田律师  2016-09-07 17:24
可以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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