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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被人打伤,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
弟弟被人打伤,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 弟弟今年18岁,2011年6月30号晚上被人打伤头部,住院一个月,经鉴定为十级。弟弟在乌市打工,月工资2000元左右。父亲在成都打工,为弟弟的事急着赶飞机回去的,机票钱1700,但是父亲要在医院护理弟弟,案子的事没人与公安机关进行,我就有成都又赶回去,机票2400,伤后弟弟一直在家修养,据确定信息,弟弟的误工费可以算六个月,加强营养费两个月,护理费两个月,住院伙食补助费一个月,十级伤残乌鲁木齐的怎么算啊,合法的情况下还有其他的费用吗?请问这些费怎么算啊? 谢谢您!!!
2012-02-29 22:50 惜晓梦(四川)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03-08 14:28
这个应该按十级伤残来赔偿。最好是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看护费、交通费。等当然你父亲的误工费也要算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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