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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继承遇到麻烦。
办理继承遇到麻烦。 我持有属爷爷名下的旧契纸共有173个方,1989年因为种种原因被老姑婆的后人分割了一半,如今我办理继承到我爸爸名下,所有被继承人都弃权给我爸爸的。现在实量还剩88个方,资料都递交到国土局办理,遇到的麻烦是老姑婆的后人不签字,他说如果我盖房子遮住他的窗户就不签字。当时为什么他办证盖房子的时候不用我们签字呢?而且据土地局人说他有6平方是超出办证的,我能不能要求他拆除超出部分?
2012-02-29 00:29 SAMSON……(广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2-29 09:51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的话,你可以要求其拆除超出部分。
建议协商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2-02-29 12:07
国土局认为需要你老姑婆后人签字的原因是什么,是明确面积产权吗?
经测量后,如确实存在占用你宅基地的,可以协商或诉讼解决
3 陈晓云律师  2012-02-29 15:15
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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