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的违约责任 我和房东签订了2年的租房合同,现在刚满一年,房东提出因女儿结婚用房,让我提前搬走。合同是2011年2月29日到期,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只说了租赁期间要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请问向我这种情况房东算不算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2010-02-01 14:52 Ask2bIOZ65U(北京-顺义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2-01 15:06
当然可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但合同并没有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你可以以你实际的损失作为房东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2 孙新律师 2010-02-01 15:12
属于违约.建议协商解决较好.
3 孙新律师 2010-02-01 15:25
房东构成违约,你可以要求房东承担你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4 孙新律师 2010-02-01 20:12
属于违约
5 赵江涛律师 2010-02-02 13:09
建议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