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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法院离婚调解协议书原文: 现法院已查明 被告(女方)
男女双方法院离婚调解协议书原文: 现法院已查明 被告(女方) 男女双方法院离婚调解协议书原文:
现法院已查明 被告(女方)现患有精神类疾病且一直在西安卫生中心接受治疗,男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女方有医院偏执症诊断证明和治疗发票)
判决1.女方返还男方购房款1.5w,其他双方互无争执。
        2.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
(女方已执行,男女双方也签字同意。)
请问律师:
现女方或其父母若以女方自己在医院的精神病治疗发票 诊断证明为由重新起诉我方(男方父亲或者男方)支付其损失费用是否合法?
2016-09-05 14:20 ask201……(上海-黄浦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6-09-05 14:23
您好,可以起诉,是否支持,由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判决
2 张向锋律师  2016-09-05 14:27
同一案件一般不能重新起诉。
3 李军律师  2016-09-05 15:21
什么损失?在离婚案件中未处理吗?
建议带材料预约律师当面详细咨询。
4 尤辰荣律师  2016-09-05 15:51
这个调解书,无效。
5 110网律师  2016-09-05 17:42
您好,既然已经调解离婚,且调解书明确双方无争执,则女方不能另行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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